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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1 00:00

相关县(市、区)教育(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深化职业教育管办评分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指导职能,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能力和适应社会需求能力,湖南省教育厅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3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312号),请认真贯彻落实。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各市州教育(体)局负责本地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为了做好我市本次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衡阳市教育局成立“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周法清局长担任组长,马俭平副局长、肖智亮主任督学担任副组长,督导科、职成科、法规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导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规范数据报审。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填报的纸质表册经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教育(体)局职成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盖章,一份退回学校填报电子表格,另一份交我局职成教育管理部门;市直中等职业学校填报的纸质表册经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5日以前报我局职成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盖章,一份退回学校填报电子表格,另一份留存。各学校务必在7月10日以前完成数据填报并提交省级控制台审核的工作任务。

  三、深入分析研究。局职成教育管理部门要根据各校上报的表册信息及实际情况,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概况、本次评估基本情况、评估主要依据等信息进行梳理,对19项评估指标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形成本次评估报告,报领导审定后于10月底以前向社会公布,并呈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四、切实加强整改。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针对本地、本校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联合局职成教育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督促工作落实。

附: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312号)

  衡阳市教育局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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